私营化-不只是弱点,而且是乖离,甚至背叛。

第2财长诺莫哈末耶谷昨天在国会承认政府私营化计划中存有弱点。我必须纠正他的说法,因为私营化不只存有弱点,而且还有乖离,甚至背叛行为。 在他总结附加预算案(2005)辩论时,他置疑我指由於政府不允许大道特许经营财团调高过路费,而在过去20年里总共赔偿了385亿元的数字,他说实际上的数额较低,我因此打插他的演词。 我指出,这385亿元数字不是我凭空捏造的,而是我引据工程部长三美威鲁的数字。我向国会出示今年9月23日的星报,它以“政府付出385亿元给大道经营者”为标题,而作出以下的报导: “吉隆坡讯:工程部长三美威鲁说,政府在过去20年来,已经付出385亿元给大道经营公司,以作为他们不获允调高过路费的赔偿。他说,其中的17位6千万元是以现金方式付出,而余额则以其他方式,如豁免政府支持的贷款利息、税务豁免及延长收费期限。” 针对同样的问题,两名部长在国会提供两个不同的数据,令我非常惊愕,第财长说有关385亿元“不很正确”。我促他在未来几天内,提供正确的数据。 我在打插时,也指出以下几点: 第1,诺莫哈末宣称,政府体恤人民,要大家不必负担较高过路费而不批准有关调整。这种说法站不住脚,因为最终的分析,政府并非存有慈悲心,因为这385亿元是来自国库,这些钱皆是纳税人的钱!第2,这是政府,尤其是负责工程部的部长(如担任26年部长期间,有20年是领导工程部的三美)极为不负责任与疏於职守,使国人承受这种重担。譬如,南北大道的经营公司PLUS甚至还达到生命周期的半途,因为有关合约从原本的25年延长至50年。如果人民必须通过政府在过去20年?付出385亿元作为赔偿金,到了30或40年后,赔偿数额可能会高达数千亿元,因为南北大道的合约到了2038年才到期。 第3,结束所有大道特许经营及私营化的合约神秘文化,以配合首相要建立一个开明与负责任政府的誓言。大马人民有权知道合约的内容,以确定大家及后代的权利,是否获得适当保障,还是已被出卖掉。 第4,成立有关私营化的国会遴选委员会,以检讨所有大道的私营化合约,以搜出它们的弱点、乖离及背叛,防止国人世世代代的权益,不因剥削性、一面倒及不公平的私营化计划而被典当掉。 虽然诺莫哈末认同,政府在将来处理大道私营化时需要“较尖的笔”,这项保证不能使人满意,而且也不足够。 虽然阿都拉上台已有2年,而且当初曾誓言要建立一个开明、负责、透明化及亲民的政府,但政府的承诺仍旧停留在口头阶段而已。 因此,即使像诺莫哈末这种技术官僚,而非像内阁中一般的政客,他也无法提供所需的领导来改革及良好施政,以正面答覆两项建议,即掀开大道私营化合约的神秘面纱,及成立各党国会遴选委员会来检讨过去及监督将来的私营化计划。 在阿都拉下个月出任首相2?年时,迈向政府改革的首个严肃步骤仍然必须作出。